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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入,琅嬛福地(男口女) (第1/4页)
含入,琅嬛福地(男口女)
风,夜,石狮子。 石狮子旁有个人。 那个人在玩自己冰凉柔顺的头发,玩得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他和他的头发。 春兰走过去,将一件披风披在他身上。 披风是白的,夜是黑的,黑白分明。 “少爷,”她说,“我们走吧。” 杨长卿实在有一张很动人的脸,和一条实在更动人的腰。 明明穿的是平常衣服,玄色中衣,碧玉缕金款的腰带,又披白色宽袖外衣,依旧像芝兰玉树,只该生于庭阶,不该落入凡尘。 “走吧——走吧——”杨长卿歪了歪脑袋,仿佛在戏台上唱戏一般,声调拐了好几个弯儿,他嘴上这么重复着,人却没有动。 一寸也没有动。 春兰说:“好,走吧,上车。”永远那么耐心地站在少爷身边。 “不上车,不上车,不写诗,也不要写骈文。”杨长卿八尺有余,在马车边硬生生杵着,一双桃花眼里写满了抗拒。 “不去诗会,”春兰说,“我们去看戏。” “看戏?” “看戏。”春兰轻轻地拦住杨长卿的肩膀,钳住了他有些躁动的身体。 “春兰也去?”他忽然笑了。 眼睛也忽然发亮了,如同葳蕤自生光的星子,点点滴滴地从天空上剥离,再闪现。 之前,他的笑是疏离孤高,是让叛逆的人想毁灭的淡然,而如今他笑得好甜,澄澈又透明,春兰有点呆呆,像被糖浆粘住的虫子。 但她不能和少爷长时间待在一起,只是因为少爷身上总是若有若无地散发着淡淡的荔枝香,这种清甜的味道提醒着她,本质意义上来说,少爷是她一个人的虹霓了。 她显然还没有到达圣人们坐怀不乱的地步,除非死透了,变成一堆蛆。 但蛆也喜欢甜的。 还是坐另一辆吧。 她这时想走也走不了。 一只雪白冰凉的手已从车窗里探出,抓住了她的后领。 “春兰去哪里?”杨长卿问。 “少爷乖乖听话,奴婢回来给你带碗儿糕。”春兰好言好语地哄。哄孩子的那段时光离她也很远了,她生疏得就像第一次拿剑。 “骗子。”他摇头。 她还是想走。 脖子却忽然一紧。 他已用手臂缠住了她的脖颈,大半个身子都探出了车窗。这个姿势很危险,只要车一动,他就会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摔出去。 春兰不动了,直挺挺地不敢动。 “少爷,奴婢买得起,为什么骗你。” 府上的人都知道,春兰姑姑虽一副苦僧的姿态,其实生活奢靡异常——她可是海昌街秉笔斋的座上宾。 海昌街,原名海娼街,是京城目前最大的销金窟。 俗言道,太子进,太监出。 而秉笔斋中的小倌更是个个恃才傲物,自命清高。 春兰从十六岁开始,每个月领完月俸都雷打不动地到秉笔斋上贡。 厉害的白驹就厉害于此。 同府胆子大一点的人都调笑她:“姑姑你若是少去几个月,把钱攒一攒,也不至于现在都没有成家。”春兰却一直不以为然。 海昌街秉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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