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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十章:如果全世界都認識我了,你還會愛我嗎?  (第2/2页)
虛構。」    典諺的IG私訊暴增,有人用匿名帳號傳訊:「你是那個電鍋嗎?」    他沒有回。    有一天,一家媒體寫了篇文章:《我們為何都愛上匿名的電鍋?》    文章裡描述那個慾望奔放卻極度保護自我、愛得膽怯卻活得放肆的男人。文末寫道:    「或許他不是某一個人,而是我們每個人慾望深處的投影。」    典諺讀到這句時,竟落了淚。    不是因為文章,而是因為他終於知道——他再也不是一個人。    原來他不是一個人。    ◇    「你後悔嗎?」某晚,那人問他。    典諺看著對方,答:「我不知道這叫不叫後悔,我只知道,我不是匿名了。」    「你怕嗎?」    「怕,可也有點……自由。」    「自由?」    「至少我不用再假裝我不渴望被愛,不渴望被看見,你讓我出櫃了。」    那人輕聲說:「你是自己走出來的。」    「不,是我終於不再否認,你是我愛過的人。」    那人低下頭,眼眶有些紅。    他抓住典諺的手,說:「那我現在可以告訴你我的全名了嗎?」    從之前到現在,典諺只知道名,卻不知他的姓,畢竟,一開始的名字就被遺落。    就算典諺那晚小聲地說出了。    他想要正式地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對方,然後被真切地記住。    「可以,但在你說之前——我也想對你說一件事。」    「什麼?」    典諺低聲說:    「我決定開始寫書了。」    對方怔住。    「我要寫你的故事。」    那晚,他不是說說而已,他來真的。    ◇    夜裡,兩人再次做了愛,不只一次。    他們交換了角色,也交換了敘述權。    典諺被那人抽插時達到高潮,射完最後一發,他緩了一緩,咬著對方的肩說:    「你給了我名字,現在換我,命名你。」    他終於不是「那個被寫的人」了。    而是「會寫人」的人。    他從閱讀自己,變成書寫他人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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