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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王合欢篇 (第2/4页)
沈佳仪其实并不想在这个世界久留,于是暗了暗眸子,沉默着不说话了。 “没关系的,如果你后面不想养了,也可以还给我。”伊比利斯适时给她托底,“我不会亏待她。” 这简直是赤裸裸地勾引。 于是,她摸着下巴思考片刻,眼前突然一亮,“那叫小珍吧,因为她是珍珠色的!” 伊比利斯笑了笑。 那可是——安达卢西亚马,许多人族的国王,甚至愿意用一座城池,来换这样一匹宝马,这是狼族培育出来唯一成功的,不惧怕狼族的优良战马。 他释怀地笑了笑,“都好,这是送给你的马,你来决定。” 于是最后,小马得了“小珍珠”的名字。 小珍珠开心地竖起了耳朵,这一听就是个享福的名字。 伊比利斯竟然觉得也挺好听,虽然跟这匹小马同时期的马儿,都叫“雷神”,“飞光”,“铁刹”之类的霸气名字。 似乎她做什么他都觉得顺眼。 牵马的空档,伊比利斯甚至还有时间自省——他觉得自己可能有些昏君的潜质,绝对不可以再如此放纵了。 放纵,指唯沈佳仪主义者。 小珍珠很温顺,沈佳仪跟她贴贴的时候,马儿一直开心地动着耳朵,竟然有点像小兔子。 虽然伊比利斯的教学堪称没有教学,但小珍珠很宠她,迈着蹄子,稳稳得硬是跑出了夸张的步子,给足了她虚假疾驰的快乐。 可是她还是太轻了,这一路颠簸下来,沈佳仪的屁股几乎没怎么碰着马鞍,一直再被不断地弹起。 挺滑稽的。 少年扬起个笑来,“佳仪,珍珠会慢慢长大,在她还小的时候,你可以好好练习,等她成年,肩高至少八尺,那时候便很考验御马技巧了。” 她很开心地点头,碰着小珍珠的脸颊,爱不释手。 沈佳仪对小珍珠极好,每日清晨都要来看她,给她拌最新鲜的材料,喝最干净的溪水,给她梳毛,修理马蹄,还要贴贴好久。 她是感情浓度很高的姑娘,如果把谁放在心上,那便是好的不得了。 渐渐的,伊比利斯发现,她实在太宠小珍珠了,甚至有点分离焦虑。 因着她每天清早都要去看小珍珠,那日伊比利斯清早来时,沈佳仪便要带着他一起去。 伊比利斯起了捉弄她的小心思,“我要是不想去呢?” 她没觉察到他的捉弄,指了指马厩的方向,“那我先去一下,不然小珍珠会担心我的。” 他笑,打趣道:“你也不许去,你今早陪我吃饭。” 她不肯放弃,“我去一下就回来。” 伊比利斯看着她跑开的背影,冷不丁发现,在她心里,马儿或许要比他更重要些了,至少今早是这样的。 一匹马都姑且是这样。 他想起她平日说的那些——猫猫狗狗之类的爱宠,更下定决心,绝不再送她活着的动物。 沈佳仪的早饭是白粥。 在这个时期,只有意大利北部能种出很少的大米,因此白米是很昂贵的进口品。 她不喜欢每天都吃面包,伊比利斯就给她弄来了这个。 他当真是把她如珍似玉一样地娇养着,这是一种隐秘的控制,而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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